中级职称评审的具体申报条件通常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学历和资历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 4 年。
1982 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 15 年。
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要求
凡 196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 3 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奖项与荣誉方面
科技成果奖励:作为参与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技能竞赛荣誉:在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中被授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个人三等奖 1 次以上;或在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比(竞赛)中获得先进集体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个人三等奖(含先进个人)2 次以上。
项目与工程方面
项目参与:参加完成一定数量的本专业相关项目,如参加完成 3 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发射机项目或 1 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等的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在其中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工程设计与实施:所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工程的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包括技术更新、改造、推广等项目)中,至少有 1 项在本单位同行评议中,公认有创新且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