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用人单位申报:这是常见的申报方式。一般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审机构。申报人员需按照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指定的职称申报负责人员。例如,在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常会有明确的职称申报流程和要求,单位会组织员工进行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初审等工作。
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要求
凡 196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 3 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专业知识和业绩要求
专业知识:部分专业如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等,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业绩成果:通常需要提供能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如科研成果、项目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具体要求因地区和专业而异。例如,在科研领域,可能要求参与过一定级别的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在工程领域,可能要求主持或参与过重要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相关材料
项目合同书:能明确项目的名称、内容、起止时间、参与人员等信息,证明申报者参与了具体项目。
项目验收报告:由项目委托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体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以及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成果。
项目成果鉴定书: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文件,说明项目成果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项目总结报告:申报者对自己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取得的成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总结的材料,突出个人在项目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