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与荣誉方面
科技成果奖励:作为参与人,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技能竞赛荣誉:在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技术能手竞赛中被授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个人三等奖 1 次以上;或在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比(竞赛)中获得先进集体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个人三等奖(含先进个人)2 次以上。
专利与技术创新方面
专利发明:获得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
技术革新与改造:完成 2 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推广项目,经实践检验,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项目与工程方面
项目参与:参加完成一定数量的本专业相关项目,如参加完成 3 个广播电视发射台、微波站、发射机项目或 1 个有线电视传输播出(监测)系统等的前端及网络系统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工作,在其中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工程设计与实施:所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工程的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包括技术更新、改造、推广等项目)中,至少有 1 项在本单位同行评议中,公认有创新且效益显著。
项目相关材料
项目合同书:能明确项目的名称、内容、起止时间、参与人员等信息,证明申报者参与了具体项目。
项目验收报告:由项目委托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体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以及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成果。
项目成果鉴定书: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文件,说明项目成果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项目总结报告:申报者对自己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取得的成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总结的材料,突出个人在项目中的贡献。